清同治13年(1874年),清政府就準備在廈門胡里山建造新式砲台,但修築胡里山砲台城堡和購置280毫克虜伯大砲所需經費浩大,當時估計“約需三十萬兩”白銀,由於籌措無著,砲台的修築和大砲的購置更是一波三折,歷盡艱難,在三任閩浙總督卞寶第、譚鍾麟和邊寶泉的共同努力下,從同治十三年(1874年)開始“議辦”,到光緒十四年(1888年)開始“籌辦”、“展辦”、“延辦”,再到光緒二十年(1894年)“興工”,以及到光緒二十二年(1896年)十一月“竣工”。經過20多的多年籌集,通過採取“裁撤閩省兵勇”及“均減十分之二”薪量;截留“新海防捐輸”二年,但資金缺口仍然巨大,只好再奏請延期截留“新防捐輸一年,同時發動“廈門地方紳商集捐”;並向德商“上海德華銀行貸款”,終於“湊集成數”,在光緒20年(1894年)3月初8“興工”,光緒22年(1896年)11月初8竣工,並安放好從德國克虜兵工廠購進的兩尊28生剋虜伯大砲。這五幅光緒朝珠批奏摺,就是將當時幾個關鍵時期的事態發展狀況,告訴後人。